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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企业分类与评价指标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物流企业的分类原则、分类方法及分类的基本单位,并提出了我国物流企业的不同类型与评价指标。
本标准适用于我国各类物流企业的界定,物流市场对物流企业的评价与选择,也可作为对物流企业进行规范与管理的依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8354-2001 物流术语
3 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术语
3.1.1
物流 Logistics
物品从供应地向接收地的实体流动过程。根据实际需要,将运输、储存、装卸、搬运、包装、流通加工、配送、信息处理等基本功能实施有机结合。[GB/T
18354-2001]
3.1.2
物流活动 Logistics activity
物流诸功能的实施与管理过程。[GB/T 18354-2001]
3.1.3
物流服务 Logistics service
物流供应方通过对至少包括运输、储存、配送和信息处理等四项基本功能的实施与管理,来满足其客户物流需求的行为。
3.1.4
物流企业 Logistics enterprise
专门提供物流服务,实行独立核算、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经济组织。
3.1.5
运输 Transportation
用设备和工具,将物品从一地点向另一地点运送的物流活动。其中包括集货、分配、搬运、中转、装入、卸下、分散等一系列操作。[GB/T
18354-2001]
3.1.6
仓储 Warehousing
对物品进行储存、保管、出入库管理的所有仓库内物流作业活动。其中包括接运、检验、装卸、搬运、理货、堆码、保管、中转、包装、分拣等一系列操作。
3.1.7
配送 Distribution
在经济合理区域范围内,根据客户要求,对物品进行拣选、加工、包装、分割、组配等作业,并按时送达指定地点的物流活动[GB/T
18354-2001]。
3.1.8
物流信息管理 Logistics information management
以提高物流企业管理、服务水平和物流效率为目的,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和手段,通过整合物流资源和共享物流信息,实现物流信息电子化、数字化,从而高效率完成物流过程中的信息采集、处理、存储、传输和交换。
3.1.9
物流功能一体化 Logistics integration
将运输、仓储、配送、信息管理等各物流活动要素作为一个整体,进行整合、协调与系统化运作。
4 分类原则、方法、基本单位
4.1 分类原则
4.1.1
专业性原则
物流企业总体范围界定为专门提供物流服务的企业,具有物流的专业特征。
4.1.2
统一性原则
对物流企业的各种经营形态进行概括与总结,体现物流企业的个性特征与共性要求,保持个性与共性的统一。
4.2 分类方法
根据以物流服务某项功能为主要特征,同时向物流服务其它功能延伸的不同状况,划分为不同类型的物流企业。
4.3 分类的基本单位
本标准对物流企业分类的基本单位采用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经济组织。
5 物流企业主要类型
5.1 运输型物流企业
以从事货物运输服务为主,包括小件包裹快递服务或代理运输服务,并包含其它物流服务活动,具备一定规模的实体企业,具体要求如下:
5.1.1 主营业务活动
1. 企业的主要业务活动应以为客户提供门到门运输、门到站运输、站到门运输、站到站运输等一体化运输服务,以实现货物运输为主;
2. 根据客户需求,运输型物流企业可以提供物流功能一体化服务。
5.1.2 设施设备要求
1. 企业应具备一定的办公场所,以及业务经营活动的场所;
2. 按照业务要求,企业应具备必要的运输设备;
3. 按照业务要求,企业应具备或租用必要的仓储设施、设备;
4. 企业应具备一定的网络信息传递设备,保证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
5.1.3 管理要求
1. 企业已建立一整套健全管理机构和与之相适应的管理制度,并有效实施;
2. 企业应具备合理的人力资源管理与绩效考核制度并有效实施;
3. 培训制度健全,能够对员工在技术及职业道德等方面进行系统培训及考核。
5.1.4 服务要求
1. 企业应配置专门的机构和人员,建立完备的客户服务体系,能及时、有效地提供客户服务;
2. 具备网络化信息服务功能,对所运货物可通过信息系统进行状态查询、监控。
5.2 仓储型物流企业
以从事区域性仓储服务为主,包含其它物流服务活动,具备一定规模的实体企业,具体要求如下:
5.2.1 主营业务活动
1. 企业应以为客户提供货物储存、保管、中转等仓储服务,以及为客户提供配送服务为主;
2. 企业应可以为客户提供其它仓储增值服务,如商品经销、流通加工等。
5.2.2 设备设施要求
1. 企业应具备一定的办公场所,以及业务经营活动的场所;
2. 企业应具备一定规模仓储设施、设备;
3. 按照业务要求,企业应具备或租用必要的货运车辆;
4. 企业应具备一定的网络信息传递设备,保证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
5.2.3 管理要求
1. 企业已建立一整套健全管理机构和与之相适应的管理制度,并有效实施;
2. 企业应具备合理的人力资源管理与绩效考核制度并有效实施;
3. 培训制度健全,能够对员工在技术及职业道德等方面进行系统培训及考核。
5.2.4 服务要求
1. 企业应配置专门的机构和人员,建立完备的客户服务体系,能及时、有效地提供客户服务;
2. 具备网络化信息管理功能,应用信息系统可对货物信息进行状态查询、监控等各项信息处理。
5.3 综合服务型物流企业
以从事多种物流服务活动,并可以根据客户的需求,提供物流一体化服务,具备一定规模的实体企业,具体要求如下:
5.3.1 主营业务活动
1. 业务经营范围广泛,为客户可以提供运输、货运代理、仓储、配送等多种物流服务项目,并能够为客户提供契约性一体化物流服务;
2. 为客户制定整合物流资源的解决方案,提供物流咨询服务。
5.3.2 设施设备要求
1. 企业应具备一定的办公场所,以及业务经营活动的场所;
2. 按照业务要求,企业应具备或租用必要的运输设备以及仓储设施及设备;
3. 企业应具备一定的网络信息传递设备,保证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
4. 企业应具有跨区域性货物分拨网络。
5.3.3 管理要求
1. 企业已建立一整套健全管理机构和与之相适应的管理制度,并有效实施;
2. 企业应具备合理的人力资源管理与绩效考核制度并有效实施;
3. 培训制度健全,能够对员工在技术及职业道德等方面进行系统培训及考核。
5.3.4 服务要求
1. 企业应配置专门的机构和人员,建立完备的客户服务体系,能及时、有效地提供客户服务;
2. 具备网络化信息服务功能,应用信息系统对物流服务整个过程的信息进行状态查询和有效监控等。
6 物流企业评价指标
6.1 等级评价原则
以能够全面、系统反映企业综合能力为原则,对于具备一定综合水平的三种不同类型的物流企业,按照不同评价指标分为AAAAA,AAAA,AAA,AA,A五个等级。AAAAA级最高,依次降低。
物流企业评价工作可由全国性物流行业组织设立评价机构具体实施。
6.2 评价指标
请点击下载物流企业评价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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